保定人社局在保人社函〔2024〕9號文件《關于進一步規范職稱評審管理服務工作的通知》中明確指出:
提交的課題材料須包含有工作單位簽章的立項申請、結項報告、結項證書;
獎勵材料須包含推薦申報材料、獲獎通知(含通過人員名單)、獲獎證書;
兩人或兩人以上共同參與的發明創造、學術技術成果、專業技術項目、論文、著作(含譯著)、獎勵、施工合同等,必須如實注明本人在其中所做的工作內容、所起的作用及排名;
對承擔的項目、發明創造、學術技術成果及獎勵,要注明授予的部門和等級;
提交的專業論文應在國內公開出版的學術期刊上發表。